之所以能够干掉那些官兵,也是因为他们之前开的那家黑店。
那群官兵刚好路过他们开的客栈,一个个穿着铠甲骑着高头大马,看着就很有油水。
当天晚上秋爷亲自下厨,在酒菜里下了蒙汗药,把那些官兵全都药翻了。
然后他便带着手下的兄弟们,一个一个地把那些官兵全都抹了脖子。
总共十几个人,一个活口都没留。从他们身上搜出了不少钱财,光是大面额的银票就有厚厚一沓,还有一些金银细软和几把上好的兵器。
特别其中有一个四品大官。
那是个知府,姓孙,是从奉天府往京城述职的,随身携带着不少家当。
光是他一个人的行李里就翻出了好几件值钱的古董字画。
秋爷杀了那个孙知府之后,把他身上的所有东西全都搜刮得一干二净。
秋爷也知道自己犯下了大错。杀了一个朝廷的四品大员,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。
所以他赶紧带着兄弟们逃跑,打算往西边去,找一个偏僻的地方躲起来避避风头。
但随身携带着那四品大员身上的所有财富,包括一封密信。那封信是用特殊的牛皮纸封的,封口上还盖着红漆火印,看上去就很重要。
秋爷不识字,斗大的字认不了一箩筐,所以那封信他从来没有打开过。
他只是觉得那封信既然藏得这么严实,肯定很值钱,就随手揣在了怀里。
光是身上高达三万两的银票,就已经够他活好几辈子了。
但是他还太贪心了。半路上遇到了陈长安,看对方穿着体面、说话文雅,便觉得是只肥羊。
心想着反正已经杀了一个四品官,再多杀一个也无所谓,顺手再捞一笔,岂不是更美?
结果就踢到了铁板,撞到了钉子。一只看起来温顺无害的绵羊,竟然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。
秋爷跑不动了。他的肺像是要炸开一样,每吸一口气都带着血腥味。两条腿像灌了铅,每迈一步都要费尽全身的力气。
他来到了一片沼泽之地。月光照耀之下,周围显得特别阴森恐怖。
沼泽里的死水泛着幽暗的光,水面上浮着一层暗绿色的藻类。
几棵枯死的老树歪歪扭扭地立在水中,光秃秃的枝丫在夜风中轻轻摇晃,像是鬼魅的爪子。
不知名的虫子在草丛里鸣叫着,声音凄厉而单调。
秋爷踉踉跄跄地走到一块大石头上,直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