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饭是牛肉拉面,卧了四个荷包蛋,三个孩子一人一个,赵晓静碗里有半个。
赵峰把面条吸得呼噜呼噜响,赵林吃得很安静,偶尔抬头看一眼桌子对面的赵森,看见大哥在吃面条,才低下头继续吃自己的。
赵森吃完了碗里的面条,把碗端进灶房,出来的时候走到林若若面前。
“娘,明天我想回私塾。”
林若若正在收拾桌子,看了他一眼,又看了看他手腕上的伤。
“手上的伤还没好。”
“不碍事。耽误了一天的功课,我想早点补回来。”
林若若看了他一会儿,没有再反对。
夜深了。
赵森躺在炕上,睁着眼睛看着头顶的房梁。
赵林睡在他旁边,呼吸均匀,但翻了个身,一只手无意识地拽住了赵森的衣角——那个动作赵林自己大概都不知道,在河湾芦苇丛里他就是这么拽着赵峰的。
赵森没有把那只手拿开。
他把手伸到枕头底下,摸到了那两块磨了一半的砚台碎片。
石头的触感凉丝丝的,断口处磨圆了一些,不再扎手了。
明天去私塾,路过河湾的时候,他会停下来看一眼那片芦苇丛。不是因为害怕,是因为他要记住——他和弟弟们是从那里活着跑出来的。记住了,以后就什么都不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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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天后,王朗骑着马来了。
左胳膊还吊着,但脸上多了几分血色。他进了院子,第一件事不是找赵长风,而是走到赵森面前,从怀里掏出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纸递给他。
一份誊抄的案卷节录,落款盖着县衙的红印。案卷上写着:
王若曦及同伙刘大牙等五人,涉案三起,贩卖幼童共计七名。其中五名已寻回,两名仍在追查中。主犯王若曦已由临县捕获归案。
最后一行:案犯供述,赵家村一案的三个孩子自行逃脱后向县衙求援,致使团伙覆灭。十二岁男童赵森,护弟有勇,临危不乱,实属难得。
赵森把那几行字看了三遍,然后把纸叠好,还给王朗。
“王叔——另外两个没找回来的孩子,多大了?”
王朗愣了一下:“一个九岁,一个十一岁。都是男孩。临县的。”
赵森沉默了一会儿。
“王叔,要是能找到他们,求你告诉我一声。”
王朗看着他,郑重其事地点了一下头:“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