么都不懂,算是夫人一手把我带大的。后来跟在少爷身边,是少爷教奴婢认字,教奴婢读书……”
“我教过你认字?”
陈瑾略微有些惊讶。
“少爷不记得了?”
穆莺儿低下头,“那年冬天,少爷在书房里读书,奴婢去送茶,少爷见奴婢盯着桌上的书看,就问奴婢想不想学。奴婢说想,少爷就教奴婢写了‘人’字,还说‘人’是最好写的字,也是最难做的。”
陈瑾沉默片刻。
原身做过的事,他有些记得,有些不记得了。
但穆莺儿说的这件事,他依稀有印象。
一个少年,教贴身丫鬟认字,本是寻常事,但对那个丫鬟来说,却是一辈子的记忆。
“你想继续学吗?”陈瑾问。
穆莺儿抬起头,眼睛亮晶晶的:“可以吗?”
“当然可以。从明日起,你每天下午来书房,我教你读书认字。”
“谢少爷!”
穆莺儿激动得差点儿站起来,又想起自己的身份,强忍着没有失态。
陈瑾笑了笑,看着眼前的浣花溪,忽然想起一首诗:“浣花溪上如花客,绿暗红藏人不识。”
这是唐代韦庄的诗,写的就是浣花溪的美景。
千百年过去了,溪水在流,花照样开,而人的心境竟然也与古人相似,何其妙哉?
……
……
傍晚时分,陈瑾带着穆莺儿回到家中。
陈继宗正在书房里看账本,见他回来,便问:“今日府学听课如何?”
“王先生讲得很好,实在受益匪浅。”
陈瑾将今日课堂上的内容简单复述了一遍。
陈继宗听完,点点头:“王学曾是难得的良师,你要好好跟他学。”
“孩儿知道。”
“还有一件事。”
陈继宗放下账本,“你伯父从泸州来了,说是要看看你。他在客厅等着,你去见见吧。”
伯父陈继祖?
陈瑾心里一动,起身往客厅走去。
客厅里,一个五十来岁、身材富态的男人正坐在太师椅上喝茶。他穿着酱紫色的绸袍,手上戴着几个金戒指,一看就是商人打扮。
旁边坐着一个三十出头的妇人,乃其续弦。
“伯父。”
陈瑾上前恭敬行礼。
陈继祖放下茶杯,上下打量他一眼,笑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