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香阁 > 短篇小说 > 火红年代:开发北大荒,种田赶山养全家 > 第二百一十三章 往后想要干点儿啥?

第二百一十三章 往后想要干点儿啥?(2 / 4)

说到这里,张崇兴的声音一顿,肩膀一抖一带,枪就到了手里。

“咋了?”

“别说话!”

张崇兴将枪口压低,瞄准,随后便扣动了扳机。

啪!

相距大概一百米的地方,一头驯鹿猛地栽倒在地,很快身下便晕开了大片的血迹。

“走!”

张崇兴起身,招呼鲁健拖着雪爬犁,朝那头驯鹿走了过去。

还没死透,但脖子中弹,眼瞅着是活不了了。

张崇兴赶紧拿起雪爬犁上的陶罐。

“接着血!”

鲁健忙答应一声,虽然有点儿……

怕!

但还是蹲在跟前,把陶罐凑到那个大血窟窿旁,接着鹿血。

“这可是好东西。”

嘿嘿!

鲁健笑了,他虽然第一次见,却也知道鹿血是干什么用的。

“姐夫!这么一头鹿,能卖多少钱啊?”

“梅花鹿的皮子能卖20块钱,驯鹿的最少得翻一番,还有鹿鞭也能卖钱,鹿肉不比猪肉之前,但这头驯鹿个头不小,少说也能出个100多斤肉,回头看看村里有没有人换,要是没人换,就送兵团去换粮食!”

“全家在一起,能卖个……100块钱吗?”

“咋不能,现在要是能随便买卖,鹿肉就能卖好几十,再加上鹿皮、鹿鞭,少说能卖个200块钱!”

随便买卖?

鲁健下意识地紧张了一把:“姐夫,可不敢乱说啊!”

说完便反应过来,山上就他们两个人,张崇兴就算是再大胆,也没别人听见。

“行了!把鹿抬爬犁上去!”

安置好驯鹿,张崇兴用旁边的浮雪,把血迹盖住,但也只能挡一时,血腥气很快就会随着山风飘出去老远。

别看现在二道岭上安静,真要是被那些鼻子灵的猛兽闻见血腥味儿,保准没一会儿就能引来一大帮。

张崇兴第一次猎到黑瞎子,就是用驯鹿的血迹做诱饵。

不过今天还是算了吧!

带着鲁健呢,万一真引来一个大家伙,张崇兴能顾得上自己,却顾不上鲁健。

真要是出点儿啥事,没法和鲁萍萍交代。

绑结实了,张崇兴拽着绳子。

“走,回家!”

“这就回家?”

早上出来,现在还没到中午呢,两个人临出门的

最新小说: 从融合基因熔炉开始进化 在霍格沃兹的中国留学生 大时代1994 高武:从武科生到星空大帝 从魔禁开始跑团诸天无限 高塔之上! 召唤系?穆宁雪成了我的次元兽? 腹黑青梅根本藏不住对我的喜欢 全职猎人:卡牌大师,世界最强 要当总统了,你告诉我是纸牌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