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派老仆,速传操江御使。
南京监察院是有兵权的。这个兵权,就是南都管辖的操江御史。
操江御史,和操江勋臣一起,掌控南京的沿江水军营。
这支兵马虽然数量少,但出于制衡需要,又相对独立,不受南京内、外守备的直辖,而是由南都御史掌管。
海瑞如今不相信任何人,干脆直接动用操江御史的兵力。
他是南京都察院掌院,三法司长官之一,有直接立案稽查之权。在南直地区“大事奏决,小事立断”。
明朝和清朝不同,三法司中都察院最为强势。也就是说,海瑞是整个南直隶最有权势的司法长官。
因为刑部和大理寺官员,都要受到都察院的监察。
监察机构天然大半级。
毕竟从司法程序上讲,他完全能用此案涉及官员、关系吏治为名,提案稽查。
先抓人鞫问,再走程序。
既不违规又能达到目的,海瑞早就玩儿的炉火纯青。
要是按照程序死板做事,此事就要下牌文给应天府,应天府再下牌文给江宁县,让有直接管辖权的江宁县主办。
然后江宁县抓人、初审之后,再以事关重大为由,上呈详文,移交管辖权。
先移送到应天府,应天府再上呈禀文、解案,继续往上移交。
然后刑部咨文,都察院行文,大理寺关文,最后才能三司会审。
因为牵连甚广,涉及到洋夷,可能还要禀报南京镇守太监、南京司礼太监,派南京东厂、南京锦衣卫陪审。
各部之间还要行差票、解票、露布。
这一套程序走下来,迁延日久,保密是不可能的。
黄花菜都凉了。
海瑞要是这么死板,那就真是迂腐了,还能赢得海青天的美名?
程序正义的前提是,程序环节没有严重腐败。
如果明知程序环节存在严重腐败,还要老老实实的走程序,那和渎职区别也不大了。
接着,海瑞就开始签发羁押牌文、稽查牌文、囚役牌文,一连签发了三道宪命。
然后一一用印,盖上自己的南院关防。
朱寅看着海瑞写下一道道杀气腾腾的司法文书,乖巧的给老爹磨墨,小脸肃重,心中激动。
足足过了两个时辰,直到太阳落山了,南都佥都御史、操江御史萧崇业才匆匆来到海瑞官邸。
“晚生见过海公!”